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1月24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借助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缉查布控系统,连续查获两起驾驶人单独驾驶机动车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27分许,十四大队民警在固原南收费站执行春运检查登记任务时,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名驾照尚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即将驾车由固原南收费站方向驶出。收到预警信息后,民警立即进行布控拦截。经现场核查,驾驶人孟某取得驾驶证未满12个月,车上没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为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民警对驾驶员孟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0时44分许,缉查布控系统再次发出预警:一辆宁A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同样存在驾驶人实习期内单独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即将由固原南收费站方向驶出。民警立即进行布控拦截。经查,该车驾驶员马某某驾照仍在实习期,且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驶下高速公路,由国省道前往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