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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电动车受伤,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023年04月27日

王璐律师专业方向:行政、民商事案件,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律顾问。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璐

近两年,骑行共享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新方式,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凡投放市场的共享电动车运营平台,均投保骑行意外险,如骑行共享电动车不慎致本人或他人受伤,伤者可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案件情况

李某骑行某平台共享电动车至十字路口准备左拐,当马某骑行自有电动车超越李某时双方发生碰撞,导致马某摔倒受伤。两人当即拨打报警电话,交警到场调查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当事人马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马某到医院就诊,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在此期间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马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被告人李某收到法律文书后委托律师代理,律师查阅李某提供的某平台相关材料发现,在李某骑行共享电动车期间,某平台为其投保骑行意外险,但某平台申请理赔的期限已过。马某在起诉时未起诉某平台及保险公司,李某的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追加某平台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案件结果

经法院追加某平台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后,两家公司提供了骑行意外险的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包含第三者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保障项目。后经法院主持调解,马某、李某、某平台及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支付了相应的理赔款。

律师说法

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骑行人在骑行前应阅读相应告知条款,知晓骑行协议及保险情况。

骑行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在安全地带等待交警到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某平台保险说明,骑行人需在事故发生24小时或48小时内拨打理赔热线并报案,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延迟报案导致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案中,虽然某平台申请理赔的期限已过,但不意味着交通事故赔偿诉求的诉讼时效已过。如因伤势较重治疗时间过久导致超过平台规定的申请理赔时间,可在诉讼过程中将使用的APP平台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同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理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