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当事人释法析理。
本报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马学文 文/图
“小案量不小”,它占据了基层法院案件的绝大多数;“小案事不小”,看似是平常的小案,标的额不大、案情相对简单,但每个案件都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小案”办得好不好,直接关乎群众最切身利益、关乎基层治理效能、关乎社会长治久安。西吉县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重实效,奋力书写“公正与效率”的新时代答卷。
用心办“小案”
守护司法为民“大民生”
罗某与李某本是关系要好的邻居。2022年初,罗某为李某义务帮农活的过程中不慎从农用车上跌落,导致腰椎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罗某受伤后,李某一直照料其起居生活。
今年,因李某自家农活、家务繁重,不能及时照料罗某,两家人逐渐产生争执,邻里关系紧张。6月21日,罗某起诉李某索要伤残经济赔偿。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到罗某家中巡回审理该案。审理过程中,邀请当地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参与调解,基于当地农村邻里间的帮工习惯、李某在罗某受伤期间积极照料的事实,法官调解人员释法析理、以情动人,促使李某与罗某握手言和,李某当场赔偿罗某因帮工受伤所产生的费用2万元,剩余1.7万元限期履行。该案的审理不仅为伤者维护了权益,还化解了邻里之间的心结。
“西吉县法院每年有近40%的案件都是标的额小于2万元的‘小案’,虽然案件标的额小、争议不大,但也需要从‘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角度下大功夫、动真心思,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通人和’的社会效果。”该院副院长马占山说。
聚力解“小案”
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
“小案”虽小,但反映着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大问题”,有时会出现“案结事不了”的情况。西吉县法院与多方调解组织协调合作,在法治框架内能动司法,综合施策解决百姓烦忧。
2022年4月,高某等12人受雇为马某承包的工程提供安装自来水窨井、铺设管道等劳务。施工结束后,马某向高某等人支付部分工资,剩余工资向高某等人出具欠条并承诺于今年1月25日前结清。付款期限届满,马某以发包方未给其付工程款为由一直拖延支付高某等人剩余工资。高某等人急需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无奈之下向西吉县法院兴隆法庭起诉。
受理案件后,兴隆法庭根据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一起向当事人释明,开展诉前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能省去诉讼费且方便快捷,还能保证执行。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由马某7日后向高某等人支付剩余工资,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为更好地解决一个个“小案”,西吉县法院探索开展“一滤四函”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化解机制,即对登记的案件进行甄别,将能由乡村社区组织、调解组织化解的纠纷以办理函的方式分别移送给原、被告所属的乡(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村(居)委会及“微法庭”法官,提请限时化解。该机制织就了多元解纷“一张网”,聚拢有呼必应“群力量”,争取让大批纠纷在诉前化解,做到简而快、快而好,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善意执“小案”
彰显能动司法“大作为”
执行工作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最直接、最具体的环节。
“没想到,我刚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费就要回来了。”5月18日,张某领取执行款后感叹道。
法院判决张某与徐某准予离婚,婚生女徐某甲由申请人张某抚养,徐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万元。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认为不宜强制执行,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办案。执行法官将双方约至兴平乡“微法庭”,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徐某做思想工作,终于打开其心结,当即支付了抚养费。
西吉县法院立足偏远地区实际情况,突破法院执行工作的现行模式,将执行力量下沉至各乡镇“微法庭”,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既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也方便老百姓就地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还能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合力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消除双方抵触情绪,促使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
用情讲“小案”
汇聚司法公信“大流量”
不仅要办好“小案”,还要从“小案”中挖掘具有教育、引导意义的感人法治故事,引导更多的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西吉县法院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思想建设为抓手,打破传统“传单式、串巷式、口述式”的宣传模式,以“互联网+宣传”的新方式,利用传播快、受众广的新媒体平台,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主要内容,围绕社会热点话题,取材真实案例。采用记叙类、访谈类的拍摄手法,由该院干警策划、演绎、拍摄、剪辑,合力打造了具有当地特色的“阿宁说家事”系列普法短视频,截至目前已经发布15期,实现以案说法、情感纾解,努力使“小案”办理成效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
“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要求发生了新变化,必然促使司法供给要及时跟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司法服务。处理好每一件关系民生的‘小案’,就必须统筹公正与效率,不仅需在‘量’上想办法,还应在‘质’上做文章,既要关注‘有没有、多不多’,也要反思‘好不好、实不实’,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拥有更多选择,参与诉讼更加便捷,表达诉求更加通畅。”西吉县法院院长李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