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远程下单、送药上门,外卖平台为消费者足不出户购买药品提供了便利,也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中宁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苗凯凯说。8月8日,该院就办理的一起网络售药监管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线上查看,确认辖区药店通过外卖平台违规销售药品的情况已得到彻底整治。
今年5月2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主题教育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全区部署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合力,将主题教育成效落实在法律监督质效提升中。通过专项监督活动,网络平台违规售药、制售假药等用药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专项监督活动中,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对500件涉药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全面梳理药品领域刑事案件,针对排查梳理出的案件线索组织会商研判,就涉药品领域的刑事案件能否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如何移送等问题形成办案共识,并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下发《关于及时摸排移送涉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的工作提示》,强化内部协作。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办理顾某某销售假药案时,经过研判,认为顾某某销售假药的行为符合公益诉讼案件的特征,依法向公益诉讼部门移交线索。公益诉讼部门受理后,针对利通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疏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发出2份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并于6月28日依法向利通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梳理药品领域刑事案件12件,指导移送公益诉讼线索13条,已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