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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诉源治理 减轻群众诉累 隆湖法庭在当事人“家门口”审案 2024年02月01日

巡回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张建兴 文/图

“现在开庭!”1月31日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身穿法袍的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审判员梁宗权当即宣布,隆湖巡回法庭就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宜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梁宗权独任审判员。

“有关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本庭在开庭前已书面告知,在此不再重复。”审判员梁宗权说,“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审判员、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听清了,不申请。”原告与被告回答后,这起离婚纠纷案在隆湖法庭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有序展开。星海镇分管移风易俗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镇干部、各村(居)书记、当事人亲属等应邀参与现场庭审旁听。

经了解,家住大武口区星海镇某村的女子小马与小丁经人介绍后于2022年1月结婚,2年来,因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双方聚少离多,加之家庭琐事导致夫妻缺乏感情沟通与交流,原告小马遂将被告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又反诉女方,要求小马返还婚前收受的彩礼近40万元。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发现原告离婚的意愿强烈,但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官向其家人及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原、被告双方结婚2年,未生育子女,夫妻感情原本很好,只是因近期发生的家庭琐事产生误会,并无原则性问题和不可调和的矛盾。考虑到家属均表示希望旁听庭审,便将审理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巡回审理中,法官用心用情地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交流,从夫妻生活状态及亲情方面进行开导,劝导二人慎重对待婚姻。最终,通过庭审和庭后反复调解,法官、参加旁听的镇村干部及其亲属的劝解,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小马表示同意撤回起诉,二人重归于好。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巡回审判,是以“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狠抓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缩影。承办法官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依法对双方证据的合法性等进行了重点调查,经庭审调查,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要求原告、被告针对其陈述内容进行举证或提供证据,以及被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等程序,一方面以理服人,向双方释明义务,指出不妥行为,另一方面以情动人,劝说原告以合理方式沟通处理问题。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原告、被告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巡回法庭法官从离婚纠纷常见案件类型、当事人争议焦点、如何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等内容入手,结合一件件典型案例,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讲堂。旁听群众不时发出赞叹声,表示此次巡回审判和法治讲堂有案例有法理,让他们更加了解婚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更加了解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后遇到类似问题能更加妥善理智应对。

“此次巡回法庭是一堂成功的普法公开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在推进离婚与高价彩礼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参加旁听的一位村干部说。

“开展巡回审判,走到当事人‘家门口’,对于法官来说只是换个场所,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则是解决了一大难题。下一步,隆湖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深入群众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隆湖法庭庭长梁宗权说,隆湖法庭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把具有普法教育意义、涉民生类案件等典型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力争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