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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法院善意执行让司法更有温度 2025年01月06日

本报讯 (通讯员 高耀武) “感谢法院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宽限执行期限,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近日,某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魏某在处理完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第6件执行案件后,专程前来向贺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

某农业开发公司是一家集种植、收购、加工、储藏、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企业,通过流转土地、雇佣工人、技术服务等方式带动辖区群众增收致富。近年来,该公司遇到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因债务问题先后被某银行、某建设工程公司等诉至法院。该公司多次沟通协调,但因自身缺乏清偿能力,6件案件先后进入执行程序,立案标的合计310万余元。

6件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某农业开发公司督促履行义务,并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财产查询及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之前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均已处理完毕,具有较好信用,公司负责人积极配合执行,表明主动履行意愿,但公司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承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希望能给予一定宽限期。

“该公司具备后期履行的能力,应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法官综合该公司的履行情况及实际经营困难,考虑到若直接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企业信用,不利于融资和后续经营。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惩罚法官联系各申请执行人与某农业开发公司协商约定义务履行期限,提供一定的执行宽限期。

在此期间,法官同某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保持联系,动态了解企业经营、资金筹措情况,提醒督促履行。某农业开发公司逐一如约履诺,2024年12月,申请执行人丁某来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至此,某农业开发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6件案件,通过“放水养鱼”,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涉诉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其中5件主动履行完毕,1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合计执行到位6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