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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年02月12日

汪麦、马淑红同志:

因你二人自2025年2月8日起无故缺勤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前往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特此公告。

宁夏邦老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