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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法院实施党员法官办案“亮红榜”公示制度 2025年05月06日

本报讯 (通讯员 马小虎) 为深入实施“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积极应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现状,进一步激发干警办案活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海原县人民法院以“三比三看”为抓手,创新引入党员法官办案“亮红榜”公示制度,全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办案“亮红榜”公示制度中,海原县法院将结案数与群众满意度紧密结合,构建起“量质并重”的考核评价体系。一方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审结。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多渠道的群众反馈机制,全面了解群众对案件办理过程的满意度。如设置意见箱、开展案件回访、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满意度调查专栏等。将群众满意度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与结案数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真正做到以结案数检验工作成效,以群众满意度衡量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深度。

将调解工作置于突出位置,提出“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将调解率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调解成功率高、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的法官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源头治理社会氛围。

将文书质量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构建起“严格规范、精益求精”的文书质量提升机制。要求法官严格遵循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从格式排版到事实认定,从法律适用到说理论证,都要做到严谨细致、逻辑严密、语言规范。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在全院进行通报表扬,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抽查评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扣分项目。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海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青山表示,通过每季度“亮红榜”公示制度,形成“比学赶超、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让党员法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全身心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