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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打通乡村治理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5年05月06日

本报通讯员 李海轩

近年来,海原县紧紧围绕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创新模式,切实提升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民度,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海原县建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所)为支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实体平台,实现全域覆盖。同步打造“线上+线下”双轨服务模式,将宁夏公法云平台等网络平台、“人人律”可视电话等实体平台与“12348”热线平台数据互联互通,让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出门可见、触手可及”。今年以来,三级平台共接待服务群众380余人次,可视电话视频咨询9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在法律援助惠民生等专项活动中,海原县聚焦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等便民举措,不断简化审批流程,扩大服务范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8件,受援人226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7件,其中免费办理公证事项5件,开展上门公证服务1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海原县通过引进“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和东中西部协作律师2名、选派执业律师20名,实现全县15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坐诊+巡诊”服务机制,每月定期驻点提供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今年以来,全县村(居)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意见153人次,协助村(居)化解矛盾纠纷7件,开展法治宣传培训51场次,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