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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2025年05月06日

宁夏哲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金学祥、马海宁、马伟、保海永、马小平、王升、杨锋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吴劳人仲字〔2025〕8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由被申请人支付金学祥工资4200元、马海宁工资22925元、马伟工资9800元、保海永工资10500元、马小平工资16800元、王升工资8225元、杨锋工资15225元。请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953-2272186

吴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