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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检察工作站”架起法治连心桥 2025年05月08日

本报通讯员 韩淑存 王燕娇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支持,是你们的热心关爱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徐某某之子宋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青铜峡市“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感谢检察官真心为民排忧解难。这一幕,是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缩影。

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青铜峡市检察院入驻大坝镇综治中心成立“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通过构建“检察+村社+网格+治保”服务模式,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广泛收集民生领域法律监督线索,延伸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更深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司法救助“加速度”,困境中点亮希望

83岁的徐某某是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她独居且行动不便,将1.3万元现金藏于床头下,不幸被诈骗分子骗走。老人整日以泪洗面,生活陷入困境,情绪焦虑,而被告人将赃款挥霍一空无力赔偿。该村党支部书记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工作站的检察官。值班检察官向案件承办人询问核实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托检察工作站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加快司法救助金发放审批流程。仅用5天时间,8000元司法救助金便发放到老人手中。

“这笔钱救了我妈的命,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她现在情绪平稳了,身体也好起来了。”宋某某红着眼眶说。

检察听证“零距离”,矛盾化解在基层

2024年11月,出租车司机李某某与乘客马某因急刹车发生冲突,马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该案发生在大坝镇,网格员将线索反馈给检察工作站值班检察官。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青铜峡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线索移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与派出所民警、司法所调解员多次前往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家中,从法理、事理、情理角度,讲解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危害后果以及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等法律规定。

据了解,李某某与马某案发前认识,有一定生活交集。综合考虑案情,在背靠背调解的基础上,青铜峡市检察院在“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召开案件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李某某对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罪悔罪等进行陈述。“老马,对不起!我愿意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听证会结束后,李某某与马某就伤害赔偿达成和解,并在检察工作站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青铜峡市检察院综合听证员意见,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情景式的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巡回检察“织密网”,矫正对象安心回归

“老张,最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难处?”近日,检察官在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家中,仔细了解其生活近况及心理状态。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青铜峡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联合大坝镇司法所,通过“巡回检察+法治教育”模式,开展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和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

检察官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查看社区矫正定位监控系统、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等形式,对大坝镇司法所交付和接收、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矫正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执法不规范问题依法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大坝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检察官以“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情景模拟、法条对照等方式向在矫对象普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解答各类政策法律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遵纪守法。

据了解,“塞上枫桥式检察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收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监督线索15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起,协助大坝镇依法化解信访矛盾3件,开展法治宣传10场次,惠及群众800余人。

“下一步将充分融入大坝镇‘一庭一站三所联动+N’模式,积极参与联调共建工作,让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青铜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