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欣钰
“我想重新开始。”小娟(化名)的声音不大,却比庭审时清晰了许多。
5月28日,阳光穿透铁窗的格栅,在宁夏女子监狱会见室,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团队法官白桦正与18岁的小娟面对面交谈。
今年年初,小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入狱。她坦言,当初因“讲义气”结交不良朋友,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对不起被害人,更对不起妈妈”。
管教民警介绍,小娟在狱中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学习劳动,行为规范明显改善。然而,小娟的焦虑并未完全消散。
“出去后,别人会怎么看我?我还能回到学校读书吗?如果书读不成了,我能做什么?”对未来的迷茫和对社会眼光的恐惧,沉甸甸地压在她心头。
“不要怕,一切都会好的。”白桦轻声地说。
从会见室出来,白桦拨通了小娟妈妈的电话。白桦在电话中得知,小娟去年考入某职业学院,但因此次犯罪未能入学,面对小娟出狱后希望重回学校的请求,小娟妈妈也无可奈何。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中,西夏区法院探索出以下路径方法:联动关工委、社工、心理专家深挖犯罪根源(家庭矛盾、学校失管、心理症结),为“一人一策”的精准量刑和帮教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持续优化圆桌审判,弱化对抗,法官、检察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共同参与;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打通与公安、检察、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协作壁垒,确保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升学、就业时不再背负“犯罪标签”;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开展亲职教育;实现对在监少年定期回访制度化,动态追踪其改造表现、心理波动、技能习得和实际困难,评估矫治成效,及时调整帮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