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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致车棚后墙倒塌 谁该为受损车辆“买单” 2025年07月02日

本报记者 郑芳芳

“既然你们双方僵持不下,社区这边有驻社区律师,可以推荐给各位,免费帮各位起草诉状,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固原市彭阳县白阳镇富阳路社区主任公永军在一起大风引发的侵权纠纷“败下阵来”,于是建议7位业主去法院寻求帮助。

事情要从今年5月的一天说起。当日狂风大作,李某等7位业主停放在小区车棚停车位的小轿车,不幸被大风刮倒的后墙砸中,导致车辆出现前挡风玻璃破裂等损伤。事后几人通过保险将车辆送修。

“明年车辆保险费用会随着这次维修而上涨,谁来承担我们的损失?”业主们找到物业公司,认为其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然而,物业公司认为大风属于“不可抗力”,且事发前也根据天气预报在居民微信群发布大风预警提示,拒绝赔偿。双方闹至社区。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有责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对不对?”公永军几次与物业沟通,但均被“极端大风天气,后墙倒塌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为由挡回。

无奈之下,公永军只好建议7位业主走诉讼之道,行使保险追偿权。

【以案说法】

那么,大风致车棚后墙倒塌,到底谁该为砸坏的车辆损失“买单”?为此,记者采访了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的杨鹏律师。

杨鹏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区车棚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管理。若物业公司未对车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未采取加固等措施,导致车棚在大风中倒塌砸坏业主车辆,物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自然灾害’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可抗力’。”杨鹏律师认为,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能否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关键在于判断极端天气是否超出气象预警范围、行为人是否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若极端天气强度未超过气象预警范围、未超出正常预见范围,采取合理措施即可避免损失或防止损失扩大的,则不能以“天灾”为由免责。

杨鹏律师强调,物业公司作为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人,有义务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更需加强巡查,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着重对楼宇外墙、绿化设施等公共区域开展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对存在风险的外墙、树木设置围挡或警示牌,尽到提示义务。或通知停车的车主提前将车挪到安全之处。

“在该纠纷中,业主的车辆是规范地停放在物业划定的收费车位上,且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业主一般无需承担责任。”杨鹏律师认为,如物业公司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相关管理维护义务,如能提供巡检记录、加固证明,可部分免责。

同时,杨鹏律师也提醒车主,遇到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尽量选择空旷场地停车,避开宣传栏、广告牌、有悬挂物的楼宇等,以免意外发生,车辆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