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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这几件事一定要做对! 2025年07月30日

本报通讯员 刘荣

许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手足无措,因处理不当导致维权受阻、理赔拖延的情况屡见不鲜。永宁县法院法官结合两起真实案例,详解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处理方式,助你高效维权、减少纠纷。

电动三轮车的“身份之争”,竟让理赔拖了一年

郑某与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郑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这个问题双方拉锯了整整一年。

原来,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未明确车辆属性,而保险公司认为该车时速、重量等参数符合机动车标准,郑某未取得驾驶证,应承担部分责任,因此拒绝全额理赔。双方争执不下,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结合车辆鉴定报告和交通法规,认定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并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比例,郑某于今年5月才拿到应得的赔偿款。

法官表示,近年来,针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属性问题争议频发。购车时务必确认车辆是否登记为机动车,驾驶时遵守对应准驾要求,事故后及时要求交警对车辆属性进行核查并记录在认定书里,避免后续陷入“身份之争”。

调解失败的背后,是这些细节没做好

在王某诉某保险公司案件中,因涉及人身伤害和高额赔偿,过程更为曲折。事故中王某被撞伤,多处骨折,治疗周期长达半年。诉讼中,法院曾组织调解,但保险公司对医疗费合理性、伤残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提出多项异议,加上王某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被保险公司质疑“程序不规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差距太大,最终调解失败,只能由法庭裁决。

法官提醒,人身伤害案件中,赔偿项目多、计算复杂,尤其是伤残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等容易引发争议。及时固定证据、规范鉴定流程,是避免案件陷入僵局的关键。

法官提醒:事故发生后必做的6件事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6件事需牢记:当场核实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信息及车主与驾驶人关系,避免起诉时因被告信息不全被驳回;若有手机、衣物等物品损坏或车辆需换零件,嘱托交警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详细记录,以防保险公司以“无记录”拒赔;无论伤势轻重,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诊,妥善保存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凭证,这对证明后期“滞后症状”与事故的关联性至关重要;伤残鉴定要选对时机和方式,伤势轻、恢复稳定的可起诉前自行委托法院备案的鉴定机构,保险公司不认可需其申请重新鉴定并垫付费用,伤势重、恢复周期长的建议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由法院摇号选定机构;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仔细核对内容,有异议需在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超时难变更;若协商不成,要在3年诉讼时效内(人身伤害从治疗终结日起算)起诉,避免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