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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法治共建传递法治和声 2025年08月12日

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突破单向灌输的普法窠臼,针对新时代多元法治需求,精准施策,打好普法工作‘组合拳’。”8月11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法院有着丰富、鲜活、贴近百姓生活的案例故事,在全民普法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出售‘小太阳’鹦鹉鸟要有人工繁殖标识和相关许可证件。” 8月1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银川市公安局、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银川市林草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走进银川市和晟鲜花港花鸟鱼宠市场,开展“黄河飞羽 法护自然”主题鸟类保护联合回访暨普法宣传活动。

此前,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该市场公开巡回审理的李某某非法交易保护鸟类案件,成为生动的普法教材。被告李某某先后多次在其经营的宠物店向他人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画眉鸟、红胁绣眼鸟、蒙古百灵鸟共9只,非法收购画眉鸟2只。

“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画眉鸟的行为均有可能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案件承办法官白梅介绍,以案释法就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有助于法治教育和宣传,传达其中的法理,进而帮助公众理解法律、接受法治理念。

我区环境资源领域执法与司法部门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多元协同联合共治。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建重大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会商机制,与石嘴山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加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合力。

一次庭审预防一类案件

8月4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来自银川车站、银川车务段、银川客运段、银川物流中心、银川铁发集团等九家单位30余名铁路职工认真聆听。

本案被告人以其控制的旅行社与铁路部门签订旅游团体票订票协议,在取得火车票后,加价出售给其他旅行社和有购票需求的旅客,从中非法获利。“该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铁路正常的售票秩序,更侵害广大旅客的平等购票权。”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案情,围绕倒卖车票类案件特点、常见手法及危害后果进行法律分析及警示教育,现场开展了一场法治公开课。旁听的铁路职工深受触动,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案为鉴,加强对关联旅行社购票及后续使用的监管,杜绝违规操作和以票牟利行为。

“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及其有可能牵涉的相关人员,是普法工作重点对象群体。他们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司法有明确的诉求和心理预期,审判结果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官要把办案作为法律宣传的第一现场,通过恰当充分的解释说理,让受众接受司法判断的结果和理由,从而信服司法。

一堂普法课定向输出法治理念

“原来花鸟市场里的稀罕宠物不能随意买卖,就连老家山间的野生蝎子、家门口常见的麻雀也不能随意抓捕,一不小心就会违法”……7月29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党员干警马晓雪走进贺兰山中路街道世悦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从大众熟知的大熊猫、东北虎,到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刺猬、麻雀、条纹正钳蝎,都属于法律保护范围,无论是买卖还是捕捉,都可能会触犯法律。马晓雪结合审结的几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向社区居民详细解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与“三有”保护动物的区别。

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普法方法,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不断创新释法方式方法,满足群众需求。目前,已有20余名党员干警响应号召,主动到常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备,建立联系,通过送法上家门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法治共建带来的司法惠民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