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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检察以法之名让鸟鸣更响亮 2025年09月19日

本报讯 (通讯员 禹素娟) “我院被确定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院以来,共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81件185人,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1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被告人赔偿野生动物经济价值损失115.8万元。”9月17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岩介绍说。

泾源县检察院持续加强检警联动,对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2025年,该院办理的4起涉鸟类案件均通过口头或审查案卷的方式提前介入,就待查基本事实、证据固定、主要争议焦点、调查取证难点、案件定性、涉案人员认定等问题精准引导取证,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办案中,泾源县检察院严把质量关,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等进行基于刑法的判断,结合被告人的职业经历、专业背景、犯罪动机等方面证据综合分析判断、依法指控犯罪。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结合被告人参与的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自首和坦白,确保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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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开庭审理邵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时,泾源县检察院邀请部分环保志愿者参与庭审观摩,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活动。案件办结后,该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治罪与治理并重,对2025年办理的涉鸟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3起案件均发生在固原市原州区。该院依法向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区域治理。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泾源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建设美好家园”法治宣传,就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资料,并倡导保护野生动物、杜绝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买卖野生动物,呼吁大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