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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租手机 背后藏风险 2025年12月11日

本报讯 (通讯员 甄宏龙) 近日,在一起1元租手机纠纷案件中,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罗某支付原告某手机通讯店买断款4949元。今年以来,该院受理了多起涉及“以租代购”“低首付租赁”手机的新型纠纷案件。

罗某与某手机通讯店签订《租赁协议》,约定某手机通讯店向罗某出租一部价值4950元的二手手机,租赁期限9个月,总租金4750元,首期租金仅需支付1元。协议约定,如罗某逾期支付租金超过7日,则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罗某需一次性支付买断款。合同签订后,罗某仅支付了首期租金1元,后续租金再未支付。某手机通讯店起诉后,兴庆区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判决罗某支付买断款4949元。

法官表示,当前,分期租赁手机、电子产品等物品的交易模式日益普遍,此类“以租代购”“低首付租赁”形式在降低消费者初期支付压力的同时,也隐藏着一定的法律和信用风险。

对出租方而言,首先,承租方可能仅支付极低的首期费用后,便不再履行后续支付义务。其次,租赁物已被承租方占有使用,若其拒不支付租金且拒不归还手机,出租方将面临财货两空的境地,需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再者,尽管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可转为买卖关系并追索买断款,但若承租方无偿还能力,判决可能面临“执行难”问题。

而对承租方来说,首先,出租方可能将难以直接销售的物品(如手机)通过超低首期租金吸引承租人,并在合同中设定高于市场行情的买断价,一旦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将自动触发“租赁转买卖”条款。此时,承租人因违约需支付高额买断款,最终付出的成本远超该手机的实际市场价值。其次,此类纠纷诉讼判决后,若承租方未履行付款义务,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并因此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未来贷款、消费等。再者,部分消费者可能低估了租赁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误以为不付款最多退回物品,实则可能承担更重的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