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进芳) 近日,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查处3起葡萄酒酿造和贮存企业未经许可、备案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案件,没收非法购买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280毫升、浓硫酸500毫升、盐酸1000毫升,并依法对3家涉案企业分别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
今年以来,为推进“清源断流”夏季战役,加强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力度,西夏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对辖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和管理工作。6月9日至10日,在对辖区11家酒庄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档案制度建立,购买、储存、使用以及实验室规范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有3家酒庄存在未经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备案,擅自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现场查获硫酸280毫升、浓硫酸500毫升、盐酸1000毫升。
目前,经西夏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办案民警依法审理,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对涉案企业非法使用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