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沙坡头区法院民二庭远程联动甘肃酒泉监狱“云法庭”,开庭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确认等12起民事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成本,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两不误”。
庭审前,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刘某、中卫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等均在酒泉监狱服刑,但本地远程提审视频不能连接外省,加之疫情影响,不便出省到监狱现场开庭。为如期开庭、方便各方当事人,承办法官向自治区高院信息处请示,经与甘肃高院、甘肃酒泉监狱以及两省运维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和设备调试,远程“云法庭”在沙坡头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
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云法庭”审理,双方当事人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交流通畅,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实现了“听得清、看得见、记得准、用得好”的效果。庭审顺利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完成笔录校对及远程确认环节,案件将择期宣判。
今后,沙坡头区法院将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立足审判执行新形势,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意识,进一步优化各项服务举措,减轻群众诉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