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通讯员 吕利明) 7月15日20时3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一大队民警巡逻至定武高速红寺堡往太阳山方向143公里处,发现一辆皮卡车停在应急车道,车辆后方摆着一个纸箱,上面放着一顶安全帽,间隔几米放着一块大石头,两名男子完全不顾个人安危在车道内来回走动,焦急地拨打着电话,过往车辆频繁变换灯光、减速避让。
民警立即让2人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从警车上取出反光锥筒做好安全防护,联系清障救援进行清拖。经了解得知,该车驾驶员伏某和朋友一起去陕西打工,途经该路段时车辆岀现故障无法行驶,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电话联系从事汽车维修的好友远程指导。因车内没有三角警示牌,伏某“灵机一动”用车上的纸箱、安全帽、路边的石头代替三角警示牌,放在车辆后方做“警示”。民警对伏某毫无安全意识、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车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油路、电路系统,随车配备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等,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要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