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九尺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王玉璐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银仲字第151号】已依法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一、确认申请人王玉璐与被申请人宁夏九尺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宁夏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于2022年5月15日解除。二、被申请人宁夏九尺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王玉璐返还预交的部分工程款86297元,支付违约金8543.4元,合计94840.4元。本案仲裁费4167元,由被申请人宁夏九尺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959元,申请人王玉璐负担208元。申请人王玉璐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宁夏九尺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的仲裁费连同第二项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王玉璐。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2层2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银川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