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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夏冰) 8月10日,平罗县司法局召开某公司不服平罗县某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一案听证会。
听证会按照陈述、质证、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依法进行。听证期间,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当事双方的陈述和意见,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就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最后,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及列席人员对案件进行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