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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检察司法救助帮受害人渡难关

本报讯 (记者 王潇翊) 男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刺伤,让原本负担沉重的家庭陷入困境。近日,贺兰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2014年4月11日,赵某与王某在贺兰县金贵镇某店内吃饭,期间,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持刀向王某腹部猛刺数刀,致王某受伤。后经鉴定,王某伤情为重伤二级。案件发生后,王某住院20余天,在ICU抢救13天,花费医药费12万余元,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前妻及弟弟大额债务。伤势恢复后,王某常年在外打工且没有固定住所。

该院干警经调查得知,王某的大女儿还在上大学,二女儿就读小学,家中父母年迈多病,家庭开支较大且赵某缺乏赔偿能力,案发后全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经过综合考量,认定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帮助王某渡过难关,贺兰县检察院按照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王某一家走出困境,并建议王某向村委会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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