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苏红艳、闫绪江、严颖、杨洁、张晓玲、刘莉、王红玲:
因你们不属于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故西夏区朔方路街道办事处依法向你们送达《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清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费用的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西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