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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法院考核“指挥棒”撬动工作质效

本报讯 (通讯员 路鑫) 近年来,盐池县法院秉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分类考核尊重差异、考核到人全员覆盖”考核理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助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审判质效,科学统筹考核指标设置。该院遵循司法规律、审判质量优先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差异化考核。考核内容方面,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两大板块。共性指标,重点考核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出勤情况、工作作风和奖惩情况。个性指标,即在工作实绩方面分为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切实做到因岗设考、因人施考,防止考核“千人一面”。考核范围方面,区别审判执行部门与行政综合部门,赋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员额法官根据其工作特殊性,按照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占比4:6计算,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按照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占比5:5计算。考核内容方面,依据不同庭室工作任务和干警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内容,逐步构建起政治引领、崇尚实干、激励向上的平时考核指标体系。

借力“智慧法院+”,实现精准考核到人。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数字法院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中的个人办案数、结案率等数据作为考核重要依据,着力提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法警、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之间横向对比的科学性、透明度、公平性,做到工作质效全流程、全时态、全覆盖可视可查。

强化结果应用,推动提升平时考核效能。坚持“抓两头、促中间”,鼓励在评选先进、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绩效评估时向“好”的干警倾斜,鞭策平时考核“一般”或“较差”的,带动中间学有标杆、行有示范,让考核推着干警往前走。

今年以来,4名年轻干警遴选入额法官、3名年轻干警得到晋级或提拔使用,2个庭室、3名表现优秀干警被评为区、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院上下形成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良性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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