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胤博) 近日,彭阳县法院在某村部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地村干部和部分当事人亲友现场旁听庭审。庭审中,办案法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原告钱伟(化名)与被告赵丽(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未能生育子女,钱伟带着赵丽四处寻医但仍无结果。在此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冷淡。后双方因琐事爆发矛盾分居生活,钱伟认为双方感情已名存实亡,遂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被告患有疾病且行动不便,情况较为特殊,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在离原、被告家较近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办案,就近审理该起案件。
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原告离婚意愿强烈。鉴于此,承办法官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着手,村委干部也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后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均同意离婚。考虑到被告身体不佳需要治疗,原告自愿向被告支付一笔经济帮助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