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张聪) 近日,平罗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2名被告人非法运输34吨危化品被判刑。
今年2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刘某驾驶重型半挂车辆拉运34吨危险化学品碳化钙(俗称电石)从平罗县前往河南省,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民警查处,经调查发现该车辆系普通货运车辆,无装载危险化学品资质,在入厂拉运危化品时冒用其他有资质车辆手续蒙混过关,司机刘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被告人薛某作为该重型半挂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明知该车是普通货运车辆、且刘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情况下,仍然雇佣指使刘某进行危险货物运输,系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最终经法院依法判决,二人均被判处1个月拘役,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