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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执法+普法”

规范“消”字号产品经营

本报讯 (通讯员 赵明玲) 近日,青铜峡市检察院与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销售“消”字号产品的药店、商超等企业是否规范经营进行了办案效果“回头看”,切实推进“消”字号产品经营监管工作。

卫生监督部门向企业告知不可违法宣传产品治疗效果、进货必须索证等法律规定,检察干警向经营企业宣讲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及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企业对不规范经营后果的认识,自觉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此次“回头看”工作体现了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能动司法的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也是检察机关与卫生监督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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