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威胁燃气安全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 张剑波) 近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燃气、用水领域执法现场教学岗位实训,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通过现场教学及实地观摩学习,向燃气经营及供水企业普及讲解燃气、供水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读燃气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让企业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同时,组织观摩天然气输配水装置及运输流程、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让执法队员更加直观地学习和掌握重点注意事项。
“截至目前,我们对市辖区54家二次供水企业进行执法巡查,巡查燃气经营企业25家、餐饮燃气用户34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起。”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
落实“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本报讯 (记者 张剑波) 今年以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1起,审核行政处罚案件53起,组织召开案审会9次,研究审议案件77起。
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制度》,推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职尽责,让制度管用见效。为执法办案人员高标准配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进一步明确执法装备使用要求、执法过程记录形式和档案管理要求,加强自我规范、约束、监督。与银川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明确审核主体、审核人员、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及审核程序。配备专业法制审核人员,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5%”标准,加大疑难复杂案件核审力度,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同时,完善综合执法队伍内部监督机制,实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建立内部监管和过错追究制度,坚决惩处执法过程中的渎职和失职行为,认真落实群众投诉、交办案件办结反馈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