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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点,隆德县整合基层综治工作力量,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5”机制,多元共治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是落实一个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政法委员)是直接责任人,专门负责抓落实;“2”是组织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2支工作力量,建立快速反应、稳控化解2个应急机制;“5”是整合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村监会、调解员5支力量,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针对婚姻家庭、邻里、拆迁等矛盾问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法上访、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通过上门化解、包点化解、包案化解、出警化解、诉讼化解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11”模式
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
对于疑难复杂及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隆德县坚持“三调联动”,整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专业力量,探索建立“411”模式:“4”是落实“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检察官”“一村一民警”“一村一司法员”,“11”是明确“一村一律师一治安协管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打通多元共治和诉源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4月6日,杨河乡玉皇岔村村民咸某某与同村村民马某某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矛盾纠纷。乡党委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前往纠纷现场进行调解。经了解,咸某某种地必须从马某某家院墙旁边的硬化路通过,马某某认为这条硬化路是她家用地兑换形成的,所以不让咸某某通行。调解人员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但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达成和解协议。调查清楚硬化路的权属情况后,乡党委副书记组织法官、检察官、司法员等力量启动“411”模式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对马某某耐心讲法律、讲道理、讲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近年来,隆德县运用“125”机制和“411”模式成功化解大量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受到群众广泛称赞。每年将98%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2018年、2020年、2021年,全县命案“零发生”,在自治区命案防控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