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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检察院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社会大局

本报通讯员 王华

今年以来,海原县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突出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主动融入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格局,谋划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 下好“一盘棋”

海原县检察院自觉将职责摆进乡村振兴工作中,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研究出台并动态完善方案,启动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检察+54544”行动,分解细化任务,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非法采矿等犯罪,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执法,构建“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全力守护碧水、蓝天、净土。在帮扶村派驻3名优秀年轻干部组成乡村振兴工作队,脱产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检察长包抓乡镇工作,扎实推进结对帮扶,兑现担当,强化作为。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时解决和防范因案返贫等问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保障问题研究,课题成果在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上获得三等奖。

落实普法责任 讲好“法治课”

“今天我们来聊聊涉疫违法犯罪那些事……”10月14日,海原县检察院微信视频号更新了一条视频,为该院战“疫”普法课。今年4月,该院在2021年海原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去年以来,该院聚焦聚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在提高普法质效上下功夫,从讲好法治故事入手上好“法治课”,拍摄普法情节剧、法治公开课10余部,将“普法大餐”送到千家万户。

借助进村入户、司法办案等工作,做到普法同步、同程、同时。探索在检察听证、信访调处、司法办案等活动中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确保普法工作“不落空”,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创新普法形式,举办“检察开放日”和主题党日活动,印制普法宣传品,组建法治副校长宣传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注重网上普法工作,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将普法工作做深做细做出成效。

推进民族团结 画好“同心圆”

海原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今年9月,该院获评中卫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该院主动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党建+精神文明+业务+民族团结”融合发展,以“民族团结进步月”为载体,持续深化实化强化创建工作,全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以创建成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市、示范县创建中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理论研究 用好“突破力”

海原县检察院聚焦发展新形势和业务新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挖掘自身潜力、拓展研究领域、立项重点课题,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转型升级、实现突破,获得全国性征文奖项5项,申请立项区级以上课题6项,并获第四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组织工作先进奖。

深入推进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10月与西吉县检察院建立南华山、月亮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今年9月与西吉县检察院联合举办区域法律论坛,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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