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女子编造办理廉租房、购买基金分红等谎言,诈骗10余人153万余元。近日,经贺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贺兰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从2018年起,高某某谎称认识政府官员,有关系有能力不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廉租房、以低于市场价购买营业房,认识银行行长可购买基金分红,投资入股其师傅药材生意可分红,认识某集团高管可以找到工作等,先后诈骗教师、银行职员、个体户、公司职员、无业人员等10余人共153万余元。被害人催问事情办理进展情况或要求退款时,高某某编造各种理由转移事项再次实施诈骗或予以推脱,只退还部分被害人部分财物。2018年至2021年,高某某因民间借款纠纷被贺兰县法院、盐池县法院限制高消费并列为被执行人员。
2022年1月11日,高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并予以采纳,作出前述判决。判决后,被告人高某某未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