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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用检察力量彰显民生温度

近日,平罗县检察院干警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本报通讯员 石浩 摄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加强院领导带头包案工作、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行公开听证……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以“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为契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

院领导带头包案发挥“头雁效应”

2022年初,全区检察长会议部署做好院领导带头包案工作,要求各级检察院领导用“求极致”的标准,扎实抓好落实,并带头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从信访接待到主持公开听证再到司法救助,阅卷、审查、督办、结案、化解全程参与,以身作则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全区各级检察院积极行动,一系列推进机制及时跟进建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级检察院领导包案情况,提出明确推进要求,协调调度案件办理。市、县(区)两级检察院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深化领导包案效果。其中,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创新“一函一书”工作机制,抓实院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

实行案件化办理,坚持“真包案、真化解”“谁包案、谁负责”原则,全面提升领导包案工作质效,推动形成“三个转变”:由“书面审查”向“实体审查”转变,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由“一办了之”向“持续跟进”转变。包案院领导耐心细致接访,面对面了解申诉人诉求,做到独立阅卷、听取意见和结果答复等,将案件化办理贯穿始终。为防止“就案办案”后出现重复信访,包案院领导高度重视息诉化解,对于答复后仍不能息访的申诉人,持续做好跟进工作。

1至8月,全区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三类案件”144件,包案率100%。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梁某某与闫某某是外地来银打工人员,同住单位集体宿舍,一日因发生口角,闫某某将梁某某砍伤,造成其重伤二级。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闫某某行为属正当防卫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梁某某不服,向银川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因案情复杂,银川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人员参加听证会。考虑到申诉人居住在河北平泉,银川市检察院探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公开听证,得到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及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信服。(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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