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刘惠娟 文/图
近年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领域,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不断提升公益保护质效,办案规模、办案范围、办案理念和办案效果实现了新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更好践行公益保护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理念,更好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办案效果,公益诉讼为服务保障市域社会现代化和推进法治石嘴山平安石嘴山建设作出检察贡献。
办案数量稳步提升
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调查发现,王某等在黄河河道上建设养殖场,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属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的乱建行为,严重影响黄河行洪、防洪安全。惠农区检察院于2019年7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19年11月,针对未整改问题,惠农区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恢复土地原状。2019年11月26日,惠农区检察院收到某行政机关回复并经实地查看后,认为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对涉案养殖场违法建筑设施拆除的法定监管职责,遂撤回了该项诉讼请求,保留确认违法的诉讼请求。该案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案系违法占用黄河河道建设生产场所及居住房屋引发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21年11月25日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1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是宁夏唯一入选案例。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5年多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共立公益诉讼案件92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85件,诉前磋商332件,回复整改率为96.75%。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6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48件,国有土地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8件,拓展领域287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
针对辖区多家小作坊、商店、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条件等情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露天焚烧秸秆、农用残膜污染、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与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制定长效方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市开展推动落实《石嘴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辖区群众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针对窨井盖管理混乱、占用盲道、“飞线”充电等社会治理难题,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推动形成问题治理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石嘴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获评2019—2020年度“平安宁夏建设先进集体”。
坚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针对辖区未成年人安全骑行、村民占用公共道路晾晒农作物等情形,向相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加强了道路安全综合治理。针对城区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随意停放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整治。春节期间开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隐患30项。针对拖拉机牵引改装板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非法改装和违规上路行驶的行为。开展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规范储存、运输、使用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管理,督促42所中小学校食堂规范使用安全的甲醇醇基燃料。开展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进行治理。
办案范围不断拓展
2019年,石嘴山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关停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地一个,切实保障百姓饮用水安全。通过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发现,个别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70多万元,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人社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目前已追缴大部分养老金,剩余的正在积极追缴中。针对星海湖西域水质污染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污染治理。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拓展依法办案范围,在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17件。与河长办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针对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品和学校食堂、网络餐饮等领域突出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督促关停或整顿不规范经营商户346家。聚焦国有财产保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2200余万元,收回未经批准占用国有土地10万余平方米。
办案效果广泛认同
2019年10月,平罗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平罗县大水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露天堆放大量煤渣、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可能造成水源污染。平罗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整改。检察机关跟踪回访发现,崇岗煤炭集中区堆放的35万立方米固体废物已全部清理,大水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东侧已设置警示牌、围网等防护措施。该案的办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固体废物处置难题,保证了当地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当地群众点赞。2020年6月19日,该案入选宁夏检察机关发布的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今年夏季,大武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公园、广场、小区等35处公共场所配置的室外健身器材不同程度存在零部件缺失、损坏等安全隐患,容易对使用人造成人身损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大武口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健身器材监管职责,督促对问题进行整改。被建议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10个街道、60个社区的体育健身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先后拆除问题健身器材16件,维修256件。同时,在新建的北武当河生态公园新增设了一批体育健身设施器材,满足群众健身需要。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协调行政机关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与河长办共同开展巡河50余次,督促相关单位对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制定《石嘴山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内部协作机制指导意见》,推动形成全市一体化工作机制。协同水务、环保等部门积极参与贺兰山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配合做好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河湖“四乱”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3件,督促清理垃圾2.5万余吨,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4万平方米,清理污染河床2.5万平方米。认真开展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平罗县检察院督促填封地下水取水井700余眼,减少违规取水量每年约300万立方米。督促清理整治天河湾黄河湿地保护区,使占地面积9300亩的国家湿地公园内妨碍黄河行洪、破坏湿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得到彻底解决,该案入选最高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开展“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治大气污染排放点17处、散乱污企业33家。推出“公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公益诉讼线索,通过调查核实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46件。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办好群众的“身边事”“眼前事”,常态化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和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