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
德治
内容基本要求为:德治教化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对遵守道德法律、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认同不断提升,崇德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基层德治根基有效夯实。
效果指标为:2023年底前,全区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镇占比达到全区村镇总数的60%、75%;争创全国文明单位50个,自治区文明单位70个;到2025年,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区政府机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清零”。
智慧治理
内容基本要求为:智慧治理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现代科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运用先进技术、科学态度、专业方法提升治理效能,基层智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效果指标为:2022年底,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60%;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5年底前全区三级以上医院智慧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到2025年,完成不少于4个县(区) 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工作;到 2025年,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100%,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率、教学应用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校“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培育100所智慧校园标杆校。
公共服务
内容基本要求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为民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寓治理于服务,以服务促治理,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
效果指标为: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日常演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25%;到2025年,争取在90%的县(市、区)建成至少一所托育服务综合机构,争取在50%的社区配备托育服务设施;2025年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区所有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到2025年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90%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到2025年,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全覆盖,全区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组织保障
内容基本要求为:基层治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动员各领域治理力量,激发各领域治理优势,治理资源下沉到基层,基层治理投入持续“加码”,基层治理队伍更优更强,基层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效果指标为:到2023年,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