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裴沛 马欢 张立艳
近年来,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目的,突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构建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大控申”工作格局。该院通过破解一个“难”字、落实一个“效”字、彰显一个“专”字、营造一个“暖”字、突出一个“防”字,着力打造办案服务一体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整合窗口职能破解一个“难”字
在利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地气和便利化的服务让来访群众和律师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单位,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把“人民”二字贯穿工作始终,依法、规范、文明、热情、智慧办理群众每一件信访案件,倾力打造“1+5+N”检察服务模式,力求帮助群众解决诉访难题。
整合12309窗口职能。用心接访、热心服务、细心办案,不断优化信访接待、案件受理、赔偿救助等服务职能,简化来访群众办事流程,“一盘棋”协同推进窗口建设。以12309窗口为检察服务输出口,对口业务无缝衔接,使受理群众信访问题、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工作更加快捷高效。及时认真回复、办理、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
坚持“五用法”工作理念。坚持用好法治思维、用活系统观念、用足检察智慧、用实公开听证、用尽释法说理“五用法”工作理念,将理念根植于每一个干警心中,运用到每一起案件当中,贯穿在与群众交流交心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以人民期待为导向,力争让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为诉求受理、矛盾化解、便民暖心的办案服务一体化检察窗口,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接访模式多元化。通过控申部门日常接访、员额检察官坐班接访、业务部门巡回接访、检察长定期接访、检律协作联合接访、院领导带案下访等多种接访模式齐头并进,认真倾听群众心声,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办案服务一体化落实一个“效”字
群众利益无小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坚持打造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心与心交流的检察服务窗口,努力营造平等、亲切的服务氛围。
规范化服务,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作用。为了做好接访工作,窗口人员坚持高配置、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建立科学、规范、严格接访制度,要求接访员额检察官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接访人员专业能力,不断提高信访接待的质量,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
精细化甄别,诉访分流准确处理。依法规范做好受理前的答复和释法说理工作。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控告申诉事项,审查后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导入法律程序并答复信访人,对诉讼监督事项在7日以内作出程序性处理决定,按照类别归口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其他信访,转送主管机关处理并告知信访人或者告知其向主管机关反映;经审查控告申诉材料、法律文书等存在诉求不明情况的,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听取信访人控告申诉事实和理由,把握当事人核心诉求,帮助信访群众由“访”入“诉”,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标准化回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着落。规范群众来信的接收、办理和回复、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定期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围绕是否存在应回复未回复情况、是否存在办案不规范不尽责等问题开展自查。今年以来,该院接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进行办理结果答复,回复答复率100%。
检律良性互动 彰显一个“专”字
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律师阅卷系统平台,设置律师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安装相关配套设备,部署律师阅卷系统。需要刻录电子卷宗的,可通过该系统直接申请刻录;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不能到大厅现场阅卷的,经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将电子卷宗刻录好,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至律所。
积极搭建检律良性互动平台。定期召开检律座谈会,听取和征求律师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构建和谐检律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依法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案件。在日常接待申请立案监督、刑事申诉、法律咨询等各类信访群众时,除将其反映的主要问题予以处理外,还注意询问整个诉讼过程,对发现的违法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主动予以纠正。针对心存顾虑、怠于提供案件线索等问题,告知律师在12309检察信息网上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门板块,并开通手机APP,接受律师举报。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营造一个“暖”字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检察温度。近年来,利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乡村振兴,以精准司法救助为农村地区困难群众送去检察温暖与关怀。
树立主动救助理念,积极挖掘司法救助案源。实现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主动救助转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支持起诉等环节,主动开展司法救助排查工作,在案源拓展、线索发现上下功夫,将司法救助责任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定期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摸排起底,主动在案件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加强关注和保护力度。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证救助“三个效果”。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对发放的救助款项用途进行跟踪监控。小花系未成年人,遭受其亲属侵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小花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经调查核实,小花家中有4口人,母亲与弟弟均患有严重疾病,父亲因犯罪被羁押,正在读书的小花因学费问题面临辍学。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小花救助2万元。为确保救助金实际用于小花的学习生活,该院积极协调小花就读学校,通过与学校、小花家长三方签订协议,学校一次性收取小花剩余学年所有学费,并对其剩余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小花顺利完成学业。针对小花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等情况,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为其落实每月900余元专项津贴,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对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深度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依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对救助对象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变“救助表面化”为“救助深度化”,杜绝“一救了之”。树立“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思想,通过跟踪回访对救助效果进行评估反馈,真正通过一个案子,救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受害家庭。
前移检察听证关口突出一个“防”字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
组建专门听证员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开展针对性听证,共同释法说理,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
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及信访案件时,邀请值班律师参与化解矛盾,借助“外脑”从不同视角为信访人释法说理,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积极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结合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活动,不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以案释法促进信访矛盾及时有效解决。在接待信访人文某某时,为打消信访人顾虑,该院检察官在12309大厅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经过释法、讲情、有温度的公开听证,信访人对案件有了全面、客观、清晰的认识,消除了心中疑虑,当场同意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李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该院将听证会“搬到”李某某家门口,以鲜活的案例使村民对司法公正可感可触。同时,主动贴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以有温度的检察履职推动诉源治理。今年前10个月,该院对28件信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息诉罢访率达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