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王文兵:
我会受理的逯娟娟与你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2)吴仲字第26号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王文兵于本裁决书生效后七日退还申请人逯娟娟押金5000元;二、驳回申请人主张经济损失12000元的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658元、公告费300元,由被申请人王文兵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吴忠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