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原县法院海城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运用“云上法庭”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保险公司与被告田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判决被告田某某返还原告某保险公司代偿款1.94万余元,向双方当事人线上送达了判决书。
海城法庭充分发挥智慧法院作用,运用远程在线开庭、调解等媒介,启动“云端”办案新模式,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办案两不误,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目前,已累计运用互联网“云上法庭”开庭9次、微信调解1件、线上调解3件,线上送达裁判文书12余次,为群众提供“零接触式”司法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
同时,海原县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执行系统网络平台,及时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多措并举开展财产查控,采取多元化执行方式,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移动执行平台等途径推进执行工作。与当事人微信、电话联系100余次,网络查控财产120人次,共执结案件63件,执行到位金额128.3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