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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检察线上办案全程留痕

本报讯 (通讯员 徐耀栋) “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彭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嫌疑人吴某某,开展认罪认罚远程见证具结工作,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彭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灵活办案模式,通过“线上检务”使意见听取、权利义务告知、提讯依法稳步进行。该院承办检察官事先通过视频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远程视频见证具结的必要性,在充分征得其同意后,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连线犯罪嫌疑人与其辩护人。视频中,检察官首先向犯罪嫌疑人核实其认罪认罚的真实意愿,宣读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建议进行详细说明。吴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同意签署具结书,办案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确保签署认罪认罚全过程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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