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国民 吴秀玲) 今年以来,惠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妇女权益保护,落实落细妇女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困难妇女解决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截至目前,已为符合救助条件的11名困难妇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2万元。
各办案部门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救助思想,按照“应救尽救早救”的工作原则,实现了检察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妇女当事人100%司法救助。对1名患有脑瘤急需手术治疗费用的8岁女童,该院在支持其向父亲追索抚养费环节就决定予以救助,及时发放3万元救助金,有效缓解了未成年人面临的困难。在每个案件的调查取证环节中,办案干警都会前往申请人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和救助对象家中进行实地调查,依法调取证明材料,调查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坚决杜绝“不应救而救”情况发生,确保对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救助的11名困难妇女中,2名为刑事案件当事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该院在审查案件过程坚持“一站式”取证救助,有效避免多次调查取证对被救助人造成二次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