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银川市检察机关以全方位、全链条、多举措的方式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1月至10月,共提出刑事抗诉19件,刑事抗诉案件采纳数7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38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在全区五市排名第一。
银川市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从检法认识分歧入手,在精细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和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争议焦点梳理证据体系,通过提炼在案证据信息,充分运用证据规则、逻辑推理、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等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判断,客观论证监督意见完善证据体系,筑牢抗诉的事实和证据基础。依法提出抗诉,坚决监督纠正错案,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按照《宁夏检察机关关于对诉判不一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意见》,要求基层检察院做好诉判不一案件备案工作,上下联动、接续审查,挖掘抗诉案源。认真落实《宁夏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要求基层检察院对拟提出抗诉、拟撤回抗诉的案件及时与市检察院会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注重多维度挖掘抗点抗源,在吃准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和依据,认真细致排查抗点,加强对抗诉理由的说理性分析,确保抗诉理由的客观准确,提升监督质效。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各基层检察院对2021年刑事裁判文书进行专项法律监督,从中发现部分已生效判决、裁定可能存在刑事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重点关注审判程序和涉案财物处理方面。树立“检察一体化”“全市一盘棋”理念,对基层检察院成功办理的个案监督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开展类案监督,通过主动监督关联判决,实现对错案监督的无死角覆盖。通过列席审委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分歧。探索构建“检法四级”沟通机制,承办检察官对接承办法官、刑检部门主任对接刑庭庭长、分管副检察长对接分管副院长、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搭建法检沟通交流平台,建立良性互动机制,通过疑难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达成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