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谢你们,我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近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对一件刑事申诉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上门听证,解开了申诉人的心结,申诉人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申诉人吴某某被雷某伤害后,不服法院刑事判决,以法院对雷某量刑过轻为由向金凤区检察院申诉。该院受理后,检察官及时调取案卷材料,向原案承办人、申诉人了解情况,全面审查原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逐一核查申诉人提出的诉求和理由。在阅卷了解案件、调查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检察官多次到申诉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情况,向其释法说理。由于申诉人行动不便,金凤区检察院决定开展上门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到申诉人所在社区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案情汇报和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罪行,自愿签订认罪认罚承诺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承办检察官解释了为何对雷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随后,包案检察院领导剖析了争议焦点,并就认罪认罚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参与听证人员进行了普法宣讲,使在场的人民监督员、申诉人及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申诉人表示经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他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感谢检察机关到家门口传递法律知识。
“这次上门听证会搬到申诉人家门口,不仅化解了纠纷,还强化了法治宣传效果,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听证会后,人民监督员马某某对听证会表示肯定。
上门听证既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新模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方式。对于一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申诉人开展上门听证,把听证室“搬”到申诉人所在地,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提升听证质效,全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不仅能够以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理解,还能通过对个案的释法说理达到普法宣传的效果,及时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金凤区检察院将通过“领导包案+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方式,主动进村下乡,开展释法说理,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问题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