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晓娟) 近日,红寺堡区法院受理一起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诉前证据保全案件,法官第一时间陪同当事人到涉案地对涉案标的进行录像、留存,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与宁夏某锅炉容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责任纠纷协商未果,于11月10日到红寺堡区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要求对宁夏某锅炉容器有限公司施工的红寺堡区2019年集中供热工程二标段锅炉存在的锅炉水冷壁频繁爆管问题进行证据保全,以便于接下来提起诉讼。收到材料后,该院立案庭考虑到现阶段为锅炉质量鉴定的关键时刻,若不进行相应鉴定,将会影响居民后续供暖需求,遂立即作出诉前证据保全裁定,组织双方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法官进入锅炉,依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拍照、录像,方便后续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