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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检察

“小案不小办”践行司法为民

本报讯 (通讯员 麻小平) 近日,在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12309大厅,50多岁的陈某某手持锦旗急切地寻找名叫李叶青的检察官。

“您找李检察官有什么事吗?”负责接待的副检察长胡德炳问道。

“我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了,我要感谢检察官李叶青,谢谢人民检察院的公正执法……”陈某某说。

原来,陈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案件移送起诉后,陈某某辩称自己没有殴打被害人丁某某,是贾某某和丁某某发生纠纷互殴致丁某某受伤,但贾某某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死亡使案件处理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李叶青认真审查后发现,结合全案证据,无法证明陈某某有参与殴打被害人丁某某的行为,遂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李叶青对被害人丁某某进行充分释法说理,阐明对陈某某不起诉的理由并得到被害人认可。但被害人丁某某生活本就贫困,受伤后治疗花费的数万元因贾某某死亡无法得到赔偿,为保障被害人的生活,李叶青将案件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拟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审查。

原州区检察院将司法办案与增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民生相结合,以更高的站位、更规范的司法行为,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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