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林洁) 西吉县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西吉县某公司在干砂河(葫芦河分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妨碍行洪。该院分别向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吉强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主动“跨前一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有步骤地安排个别占用河道的企业重新选址搬迁,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河道内倾倒、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被清理干净,河道两旁进行了绿化。
“以前治水都是‘单打独斗’,检察院介入后召开了联席会议,厘清了每家单位的责任,多方合力,很快就解决了葫芦河的污染问题。”据西吉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7年,西吉县就关闭了54家不合规的采砂企业和20余家淀粉厂。
葫芦河流域环境治理,是西吉县检察院长期跟进监督的重点。该院发挥“三长”巡河作用,将河道日常巡查做成了一项常态化工作,以整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县城饮用水源地、坝河流域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近年来,西吉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快速检测室技术平台,先后对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医疗污水排放地进行了实地走访,提取水样进行检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当前,西吉县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II类标准,城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优化率100%,河湖生态环境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