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告

【2022】华恒信破管字第18-1号

2022年11月3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宁夏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月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3楼,联系人:马天格,联系电话:1781117998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疫情防控原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线上(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债权人需采取线上(网络)会议的方式参会(地址见公告下方);如延期召开,则由管理人提前十日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并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注: 因本案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确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会作为债权人确认的接受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及短信通知的渠道,请确保手机号码能够正常使用。

线上会议电脑端参会网址:https://xyb.citicbank.com/yft/

线上网络会议手机端参会二维码:

特此公告。

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3日

--> 2022-11-23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46030.html 1 宁夏银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