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余雅丽) 今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能动履职,不断拓宽案源渠道,努力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
在注重数量又注重质量的基础上,转变“坐等办案”传统理念,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拓宽审判程序监督与生效裁判监督案源渠道,有效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开展针对民事缺席审理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实现精准发现问题,有效办理案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0件。
针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相关特征,在常规办案的基础上,明确监督目标和方向,从虚假诉讼易发、高发案件入手,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刑民交叉案件、同一人多次涉诉的民事案件等开展靶向监督,通过强化阅卷调查,揭开虚假诉讼的伪装。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彭阳县法院对1名民事虚假诉讼行为人依法制裁。
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开展终本执行活动专项监督,积极与法院沟通联系,强化执行调卷阅卷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纠错职能,纠正不当执行的问题,同时,全力支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
积极拓宽帮助农民工讨薪受案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制发宣传册、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经常联系等方式,加大支持起诉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8件,支持起诉金额57.7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