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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公共安全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楼顶作为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针对高空抛物安全隐患,以顶层居民一家之力无法保障。发现这一问题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作用,依法督促物业主管部门强化物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切实有效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本期“法报小厨”,讲的就是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守护百姓美好生活的故事。

今年,在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暨“生产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中,中宁县检察院干警发现,中宁县部分居民小区通往楼顶的通道未统一管理、加锁,部分住户或维修人员随意攀爬出入;部分楼顶堆放更换后的废弃太阳能热水器储水罐、玻璃管及维修屋顶遗留废渣等废弃物体;部分热水器加热管与感应器的电线裸露,如遇大雨、大风天气极易影响正常排水并引发高空坠物,或引起火灾、漏电事故。

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中宁县检察院采取“无人机航拍+现场走访”等方式,对部分楼栋及太阳能热水器较多的小区进行现场排查。经排查发现,长期堆放未及时规范处置的废弃物体不但严重困扰着顶楼住户的正常生活,还影响到过往行人、车辆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向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组织全县27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公共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生产会议,要求各物业公司加强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安全的检查,及时清理废弃物体,排除小区“楼顶上的隐患”。随后,中宁县物业办深入64个小区现场检查,对整改不彻底、存在车辆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影响公共安全的20余家物业主体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加强整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楼顶上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同时,以“事中跟进”“事后评估”等方式强化效果监督,持续做好跟踪监督,督促物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长远的监管机制,助推物业服务管理功能升级。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我区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诉求,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截至目前,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70件,启动诉前程序4713件。

本期策划:马哲

本期文案:马哲

本期手绘: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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