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云玲) 近日,吴忠市检察院印发《吴忠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及会商程序进行规范,持续深化侦诉衔接。
《办法》规定了提前介入的基本原则、案件范围、时间节点、主要任务等方面,明确了提前介入期间侦诉部门启动会商的具体程序和会商内容。
《办法》指出,捕诉部门要通过阅卷审查、组织会商、调看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并及时向侦查部门书面反馈意见。侦查部门要加强与捕诉部门的协作配合、衔接协调,不断规范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该《办法》是吴忠市检察院解决侦诉衔接不畅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