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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检察履职担责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国忠) 今年以来,隆德县检察院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上不喊“空口号”、不摆“花架子”,主动承担更重社会责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为隆德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加油。

该院挤出行政经费3万元,为帮扶的恒光村和倪套村解决实际困难;在恒光村开展“文明家庭户”“进步示范户”争创活动,为表彰户发放鼓励金和奖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工会、党员干警开展“爱心购买农产品,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为载体,为村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反诈、禁毒等法律知识;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因案致困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创造性开展“四个一”“四项职能”“四员”“五抓”的“4+4+4+5”党建工作模式。“四个一”即:一项使命,站在促进检察整体形象大提升的高度抓党建;一种理念,把全体党员的力量凝聚到服务中心工作任务上来;一个基石,支部就是堡垒、就是基石;一面旗帜,每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四项职能”即:引领思想职能、推进事业职能、服务群众职能、建设队伍职能。“四员”即:宣传员、战斗员、服务员、协调员。“五抓”即: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抓教育,严守思想防线;抓规范,提升组织能力;抓创优,注重示范带头作用;抓创建,丰富党建活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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